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注冊公司必須要有一名監事和法定代表人,其中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最高權利的人,但同時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接下來小編整理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相關問題整理,一起來看下吧。
一、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
1、法人是一個組織,指單位,不能用來專指自然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都可以稱為法人,故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都是法人。
2、法人代表是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辦理某個或某些事項的代理人,比如公司需出席一個比較重要的活動,但法定代表人沒空,那么就可以指定一位高管并出具書面證明文件,代替他出席。法人代表可以是任何一個取得授權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必須明確登載到營業執照上,且不能隨意更換。只有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民事活動或代表法人進行訴訟。
二、哪些人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誰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國家行政編制的公務員、在商業銀行任職的人員、曾擔任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等。
三、法定代表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我們經常能看到“身份證被盜用注冊公司”、“出借身份證給朋友注冊公司慘遭追債”等等新聞,說明法定代表人有一定的權利和需要履行的義務。
1、對內能掌控公司的各方面運作
2、對外能代表公司意志與客戶簽訂合同,參與到所有經濟活動中,可以簽署合同、可以向他人借款、可以用公司為他人擔保。
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負責人/決策人,必須遵守企業經營相關規章制度
4、按時完成工商年報和稅務申報,按規定繳納稅費,保證合法合規開展業務活動。
5、若公司發生違法經營行為,法定代表人要承擔直接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比較常見的是隨著公司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