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2、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即;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辦理材料
1、申請項目的可行性書面報告,并注明經營范圍。
2、營業執照。
3、《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4、負責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和委托書。
5、車輛《行駛證》復印件、《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擬購置車輛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購置時間等內容。
6、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復印件。
7、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8、企業章程文本。
9、經營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賃證明。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